樊建利律师亲办案例
自首从轻处罚
来源:樊建利律师
发布时间:2006-11-09
浏览量:406

  2005年12月24日上午,李某在给刘某看病之机,在刘某不知和不能反抗的情况下,用手摸被害人的乳房和阴部。李某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提起公诉。

  樊建利律师接受委托后,发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,随申请法院查实。以被告人有自首情节,属初犯、偶犯,认罪太度较好进行辩护。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。李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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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樊建利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义派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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